茂名市智信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信宜市国家税务局的委托,对信宜市国家税务局怀乡税务分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ZX2018-ZGJC055
二、采购项目名称:信宜市国家税务局怀乡税务分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工程
项目内容:信宜市国家税务局怀乡税务分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工程;
采购预算:人民币玖拾贰万伍仟零叁拾伍元捌角肆分(¥925,035.84);
注:1、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项目内容’ ”;
2、本项目不分包,投标人应对本项目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三、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
3、投标人需具备建筑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建筑工程贰级以上建造师,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符合资格的服务商应当在2018年4月9日至2018年4月13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由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到茂名市智信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需携带的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需提供原件备查)、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拟投入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近三个月报名单位依法为项目负责人购买社保的证明文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或项目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书需包含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4.法人及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以上资料用A4纸复印,盖单位公章;报名时须带原件核查。
五、磋商截止时间:2018年4月24日 上午10:30(北京时间);
开始受理磋商文件时间:2018年4月24日 上午10:00~10:30(北京时间)。
六、磋商文件送达地点:茂名市迎宾一路6号大院3号梯6楼。
七、磋商时间:2018年4月24日 上午10:30(北京时间)。
八、磋商地点:茂名市迎宾一路6号大院3号梯6楼开标室。
九、招标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采购方联系人:罗先生
电 话:0668-8859398
2.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黄小姐
电 话:0668-2919238、2919838
传 真:0668-2919838
联系地址:茂名市迎宾一路6号大院3号梯6楼
邮 编:525000
收 款 人:茂名市智信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茂名迎宾路支行
帐 号:710764769605
3. 采购信息查询
http://www.gdzxzbcg.com/ (茂名市智信招标采购有限公司网)
十、采购文件公示:文件下载
依据《广东省实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现将本项目采购文件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从2018年4月9日至2018年4月11日,由投标人到 http://www.gdzxzbcg.com/ 自行下载,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我司提出质疑。
十一、采购代理机构期望得到的协助与配合
如对招标文件有任何澄清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会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茂名市政府采购网和茂名市智信招标采购有限公司网等媒体上发布公告,在投标截止日前可能会有更正公告,投标截止前3日可能会有延期公告,请采购文件收受人予以高度重视。
茂名市智信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18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