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岛津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维修费用单一来源公告
发表时间:2015-12-02 11:13:58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阅读数:6929次

茂名市智信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茂名市环境保护监测站(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对岛津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维修费用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一、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项目属于上述规定的第(一)种情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二、拟采购项目需求及预算

1、采购内容:岛津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维修费用

2、采购预算:人民币壹拾叁萬肆仟柒佰元整(¥134700.00元)。

三 、申请理由

茂名市环境保护监测站现有日本岛津生产的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型号为GCMS-QP2010)一台,其重要零部件涡轮分子泵损毁,无法使用,需要换新的分子泵。该仪器为我站分析各类有机物资的主要设备,损坏的涡轮分子泵为专业仪器设备的非通用零部件,只有仪器生产厂家日本岛津才有,其他厂家即使有同类产品,也无法匹配使用,为节约维修时间,故申请该维修服务以单一来源谈判方式采购。

四、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拟定供应商名称:岛津企业管理(中国)有限公司

六、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茂名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联系人:麦先生

    联系电话:0668-2165872

    采购代理机构:茂名市智信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智贤    电话:0668-2919238

    传真:0668-2919838   电子邮箱:mmzxzbcg@163.com

联系地址:茂名市迎宾一路6号大院3号梯6

监管部门:茂名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电话:0668-2291458

 

                                   茂名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茂名市智信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15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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