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智信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茂名市特殊教育学校(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茂名市特殊教育学校学生食堂2023-2025年度物资供应商招标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本项目招标文件公示时间为:2023年7月27日至2023年8月2日共五个工作日,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公司提出质疑,投标人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附送有关证明材料。
一、采购项目编号:ZX2023-ZFG091
二、采购项目名称:茂名市特殊教育学校学生食堂2023-2025年度物资供应商招标
三、采购预算:二年共人民币叁佰零贰万元整(¥302万元),每年预算金额为壹佰伍拾壹万元整(¥151万元),实际金额以最终结算为准。
其中:包组一:二年共柒拾肆万元整(¥74万元),每年预算金额为叁拾柒万元整(¥37万元)
包组二:二年共玖拾贰万元整(¥92万元),每年预算金额为肆拾陆万元整(¥46万元)
包组三:二年共陆拾万元整(¥60万元),每年预算金额为叁拾万元整(¥30万元)
包组四:二年共柒拾陆万元整(¥76万元),每年预算金额为叁拾捌万元整(¥38万元)
四、服务年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年(1+1模式),满12个月为一年。
五、项目类别:非通用类(服务)
六、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包组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预算总金额 |
每年预算 |
服务年限 |
包组一 |
大米、食用油、副食类(含调料品、蛋类、面点材料(面粉、烘焙材料等)、奶茶原材料、干货、咸杂) |
1项 |
74万元 |
37万元/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年(1+1模式),满12个月为一年 |
包组二 |
鲜肉类 |
1项 |
92万元 |
46万元/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年(1+1模式),满12个月为一年 |
包组三 |
三鸟类、冷冻品、豆制品、水产类 |
1项 |
60万元 |
30万元/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年(1+1模式),满12个月为一年 |
包组四 |
蔬菜(瓜)类、水果 |
1项 |
76万元 |
38万元/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年(1+1模式),满12个月为一年 |
注:1.详细技术需求请查阅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
2.本项目分四个包组。投标人应对所投包组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包组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如有缺漏,将导致投标无效。
3.本项目分四个包组,同一投标人最多只可以中二个包组。评审委员会按包组的顺序进行评审,每个包组按照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已获得2个包组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的,将不具有其他包组的候选人推荐资格,同时参与多个包组投标的投标人需按包组分别提交投标文件。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5.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餐饮业。
七、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代表总公司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或2022年度财务报告(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告(表)。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或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投标人须具备行政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新注册的企业,可提供食品经营备案信息采集表或者官网备案截图。(须提供相关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八、领购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23年7月27日至2023年8月2日,每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智信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茂名市西粤南路188号大院东信时代广场写字楼18楼)现场领购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每包组)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领购招标文件时携带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函(授权函须包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资料1为原件,2、3为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领购文件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核对)。
九、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8月16日 上午09:0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8月16日 上午09:00(北京时间)
十、开始受理投标文件:2023年8月16日 上午08:30~09: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茂名市西粤南路188号大院东信时代广场写字楼18楼
十一、评标时间:2023年8月16日 上午09:00(北京时间)
评标地点:茂名市西粤南路188号大院东信时代广场写字楼18楼
十二、本次招标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公开开标,届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及递交投标文件,提供授权函原件加盖公章并携带身份证原件以备查核。要求其代表在整个开标会议程中完整履行签到、确认开标结果等职责,如未参加开标,视同认可开标结果并放弃对此提出异议的权利。
十三、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人:黄先生
电 话:0668-3939037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小姐、朱小姐
电 话:0668-2919238
联系地址:茂名市西粤南路188号大院东信时代广场写字楼18楼
邮 编:525000
收 款 人:广东智信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茂名迎宾路支行
帐 号:710764769605
3、采购信息查询
http://www.gdzxzbcg.com/ (广东智信招标采购有限公司网)
广东智信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23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