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智信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茂名市博贺湾大桥工程项目管理处的委托,对茂名市博贺湾大桥及连接线新建工程专项评估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ZX2016-FG100
二、采购项目名称:茂名市博贺湾大桥及连接线新建工程专项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详见招标文件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项目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用 途:详见招标文件;
3、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项目内容’ ”;
4、本项目分3个包组。投标人需对包组一及包组二内所有的内容进行捆绑投标,不允许对包组一或包组二单独投标及对包组内部分内容进行投标。包组三要求投标人对本包组内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包组三内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五、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
3.包组一:需编制博贺湾大桥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投标人需具有国家环境保护部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乙级或以上资质。
包组二:需编制博贺湾大桥工程海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投标人需具有环境影响评价乙级或以上资质。
包组三:需编制博贺湾大桥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投标人需具有国家海洋局颁发的海域使用论证乙级或以上资质。
4、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海洋类专业或环境类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5、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的。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多于2个,且牵头人必须是具有海域使用论证资质的单位。
7、投标人近三年来没有行贿犯罪案记录。注:没有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由投标人所属地区人民检察院或发生业务所在地区人民检察院出具(自开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并附在投标文件中。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6 年7月1日08时30分起至 2016年7月18日 17 时 30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到茂名市智信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购买时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七、投标截止时间: 2016年7月21日 下午 15:00(北京时间)。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茂名市迎宾一路6号大院3号梯6楼茂名市智信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开标室(受理投标文件时间:2016年7月21日 下午 14:30~ 15:00(北京时间))。
九、开标评标时间: 2016年7月21日 下午 15:00(北京时间)。
十、开标评标地点:茂名市迎宾一路6号大院3号梯6楼茂名市智信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评标室。
十一、招标文件公示/下载:文件下载
代理机构联系人:谢小姐、黄小姐 采购人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668-2919238、2919838 电话: 0668-2977158
传真:0668-2919838 传真:
地址:茂名市迎宾一路6号大院3号梯6楼 联系地址:
邮编: 525000 邮编:
开户行:中国银行茂名迎宾路支行
帐 号:710764769605
茂名市智信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1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