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茂名市税务局2024年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设计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茂名市西粤南路188号大院1号(东信时代广场写字楼)1811房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X2024-FG052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茂名市税务局2024年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设计服务
预算金额:9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服务期限 |
预算金额 (万元) |
1 |
国家税务总局茂名市税务局2024年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设计服务 |
1项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
95.00 |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
(2)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 号);
(3)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 号);
(4) 《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 (财库[2006]90 号);
(5)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 (财库[2004]185 号);
(6)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财库(2019)9号)等;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专业技术服务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信用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中的禁止参加 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投标时提供网上查询截图);(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3)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4)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提供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及投标人为其购买的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5日 至 2024年11月2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茂名市西粤南路188号大院1号(东信时代广场写字楼)1811房
方式:现场领购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茂名市西粤南路188号大院1号(东信时代广场写字楼)1811房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任意一个月财务报告(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告(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证明和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证明。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新成立未满3个月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社保缴纳凭证);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专业技术服务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信用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中的禁止参加 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投标时提供网上查询截图);(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4)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提供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及投标人为其购买的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茂名市税务局
地址:茂名市茂南区油城七路99号
联系方式:陈先生 0668-29828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智信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茂名市西粤南路188号大院1号(东信时代广场写字楼)1811房
联系方式:罗工 0668-29192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莫小姐
电 话: 0668-2982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