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智信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茂名市食品企业集团公司的委托,于2017年11月20日在茂名市智信招标采购网上发布的茂名市食品企业集团公司猪栏、屠宰场入口雨棚改造工程及弧形钢棚工程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现将原招标文件内容作如下澄清/更正:
原招标文件第31页:
(九)付款方式要求:
签订合同后,中标供应商10天内交纳五万元的履约保证金。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按程序一次性支付结算款 。
更改为:
(九)付款方式要求:
签订合同后,中标供应商10天内交纳五万元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交纳到茂名市肉类联合加工厂的公户),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按程序一次性支付结算款 。该项目的所有费用均由茂名市肉类联合加工厂支付。
招标文件与本澄清公告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澄清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注:已报名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书面(传真)确认已获悉此更正公告,不论投标人是否书面确认,本更正公告一经指定媒体发出,视为有效送达。
特此公告。
代理机构联系人:黄小姐、郑小姐 采购人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668-2919238、2919838 电话:0668-3391312
传真:0668-2919838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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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智信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