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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国家税务局公馆税务分局综合业务用房及附属用房修缮澄清公告
发表时间:2015-11-18 11:05:12    信息类型:澄清公告     阅读数:7535次

茂名市智信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茂名市茂南区国家税务局的委托,于20151117日在茂名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对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国家税务局公馆税务分局综合业务用房及附属用房修缮,现将原招标文件内容作如下澄清/更正:

原招标公告:

四、符合资格的服务商应当在20151117日至20151130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由企业法人及项目负责人到茂名市智信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需携带的材料:

1.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需提供原件核对);

2.拟投入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近季度项目负责人的购买社保的证明文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4.法人及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以上资料用A4纸复印,盖单位公章;报名时须带原件备查。

更改为:

四、符合资格的服务商应当在20151117日至20151130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由企业法人及项目负责人到茂名市智信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需携带的材料:

1.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需提供原件核对);

2.拟投入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近季度项目负责人的购买社保的证明文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4.法人及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5.为了充分了解施工现场情况,投标人须派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到施工现场勘察(现场勘察登记截止时间为:20151124日 上午:0900-1200;下午:0230-0530),投标人在勘察过程交通工具自备,勘察现场发生费用自理,安全自负。凭招标人出具的现场勘察证明报名,否则不予受理。(联系人:陈女士;电话:0668-2875836

以上资料用A4纸复印,盖单位公章;报名时须带原件备查。

 

 

招标文件与本澄清公告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澄清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代理机构联系人:谢小姐、黄小姐         采购人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066829192382919838              电话:   

传真:0668-2919838                        传真:

地址:茂名市迎宾一路6号大院3号梯6    联系地址:

邮编: 525000                            邮编:

 

                                      茂名市智信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1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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