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计划编号:440901-2021-0177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X2021-HG03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茂名市崇文学校教学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6月02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原采购文件P42-43页中
16. 投标保证金
16.2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捌万伍仟元整(¥85,000.00);
(1)投标保证金交纳形式银行转帐提交,应符合下列规定:
收 款 人:广东智信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开 户 银行:中国银行茂名迎宾路支行
帐 号:710764769605
(2)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银行转账的形式提交,须通过投标人的对公账户向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保证金(如投标人是个人的,则允许用个人账户提交)到达招标代理机构的保证金账户。投标人与交款人名称必须一致,非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更改为:
16. 投标保证金
16.2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本次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捌万伍仟元整(¥85,000.00)
(2)备注用途请注明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
(3)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的,须提供原件并在开标当天连同投标(响应)文件一起递交(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或长于投标有效期,开标时须提交原件,其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其他内容不变。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采购文件与更正文件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更正文件为准。
更正日期:2021年06月08日2021年06月08日
无
广东智信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21年06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