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计划编号:440982-2021-0232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X2021-HJC05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1年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项目--化州市化肥减量增效项目(1)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6月04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原采购文件P13-P14页中:
五、磋商保证金
10.1响应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的金额交纳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10.2磋商保证金采用银行转帐形式(电汇等)提交,应符合下列规定:
本次项目磋商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
2)收 款 人:广东智信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3)开 户 银行:中国银行茂名迎宾路支行
4)帐 号:710764769605
磋商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的形式提交,须通过供应商的对公账户向代理机构提交磋商保证金(如供应商是个人的,则允许用个人账户提交)到达招标代理机构的保证金账户。供应商与交款人名称必须一致,非供应商缴纳的磋商保证金无效。
更正为:
五、磋商保证金
10.1响应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的金额交纳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10.2磋商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本次项目磋商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
(2)备注用途请注明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
(3)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的,须提供原件并在开标当天连同投标(响应)文件一起递交(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或长于投标有效期,开标时须提交原件,其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其他内容不变。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采购文件与更正文件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更正文件为准。
更正日期:2021年6月8日2021年06月08日
无
广东智信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21年06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