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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1年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项目--化州市化肥减量增效项目(1)ZX2021-HJC050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表时间:2021-06-08 20:52:31    信息类型:澄清公告     阅读数:12618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计划编号:440982-2021-0232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X2021-HJC05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1年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项目--化州市化肥减量增效项目(1)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6月0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磋商保证金

更正内容:原采购文件P13-P14页中:

五、磋商保证金

10.1响应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的金额交纳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10.2磋商保证金采用银行转帐形式(电汇等)提交,应符合下列规定:

本次项目磋商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

2)收  款  人:广东智信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3)开 户 银行:中国银行茂名迎宾路支行

4)帐      号:710764769605 

磋商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的形式提交,须通过供应商的对公账户向代理机构提交磋商保证金(如供应商是个人的,则允许用个人账户提交)到达招标代理机构的保证金账户。供应商与交款人名称必须一致,非供应商缴纳的磋商保证金无效。

更正为:

五、磋商保证金

10.1响应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的金额交纳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10.2磋商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本次项目磋商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

2)备注用途请注明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

3)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的,须提供原件并在开标当天连同投标(响应)文件一起递交(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或长于投标有效期,开标时须提交原件,其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其他内容不变。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采购文件与更正文件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更正文件为准。

更正日期:2021年6月8日2021年06月08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化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地  址:化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联系方式:0668-7292316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智信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茂名市西粤南路188号大院1号1811房
联系方式:0668-29192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小姐、罗小姐
电  话:0668-2919238

广东智信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21年06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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