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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人民医院锐器盒、消毒粉采购项目(二次)ZX2023-HG056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发表时间:2023-09-14 17:50:06    信息类型:澄清公告     阅读数:11136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X2023-HG05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茂名市人民医院锐器盒、消毒粉采购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8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修改《采购需求》的主要商务要求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3-09-07,更正为:2023-09-21。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09-20 15:00:00,更正为:2023-10-08 15: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3-09-20 15:00:00,更正为:2023-10-08 15:00:00。

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2 年。(注:合同一年一签,若第一年完全满足招投标文件要求,质量考核评价合格,方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标的提供的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

1期:支付比例100%,1.每月结算一次,采购人凭成交方开具的发票及办理验收入库手续和汇款手续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支付。货款按照当月中标人实际配送的数量及中标单价进行结算。 采购人验收货品合格,质量达到货品标准、数量及种类后,由采购人使用部门向中标人出具有效的验收凭证及货品数量确认书(有效验收凭证是指由采购人仓库、各部验收负责人签核盖章的凭证)。中标人凭验收凭证、 等额金额的正式发票向采购人结算。 2.如遇节假日或不可抗拒原因,支付日期顺延。 3.中标人不得提供虚假发票,不得委托第三方办理结算事宜,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该笔货款的付款。 4.按合同支付款项前,中标人必须先向采购人提供与支付金额相符的有效发票,且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乙方均必须与中标人名称一致。 5.中标人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人结算: (1) 合同; (2) 中标人开具的正式发票; (3) 验收凭证(加盖采购人公章); (4) 中标通知书。

验收要求

1期:1.验收的标准须符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或行业技术规范标准;符合招标文件和响应承诺中采购人认可的合理最佳配置、参数及各项要求;货物来源国官方标准。上述标准必须是有关官方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2.依标书要求对全部设备、产品、型号、规格、数量、外型、外观、包装及资料、文件(如进货单、装箱单、保修证明、保修单、随箱介质等)的验收。 3.拆箱后,应对其全部产品、零件、配件、用户许可证书、资料、介质造册登记,并与装箱单对比,如有出入应立即书面记录,由供货商解决,如影响安装则按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4.交货时,中标人应提供制造商供货的原装产品证明文件,并负责在项目验收时将设备的全部有关产品说明书、原厂家安装手册、技术文件、资料、及安装、验收报告等文档汇集成册交付设备使用单位。 5.如机检或设备测试中如发现设备性能指标或功能上不符合标书和合同要求时,将被看作性能不合格,设备使用单位有权拒收并要求赔偿。 6.整体验收:中标人按照采购人总项目的总体调试和验收要求,在安装完成后,由设备使用单位对所有采购的产品进行相应的性能测试,然后双方对整个项目总体共同进行质量验收,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表。 7.其它验收细则以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设备技术资料及双方签订的合同条款为准。 8.采购人组成验收小组按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进行验收,必要时邀请相关的专业人员或机构参与验收。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由本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鉴定。货物符合质量技术标准的,鉴定费由采购人承担;否则鉴定费由中标人承担。 9.中标人提供的货品, 采购人派专人进行验收,数量以采购人现场验收为准。对不符合质量的货品,采购人有权要求退货或换货,由此增加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对于货不对版、质量不符合要求、数量有严重差异问题发生三起以上,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若因中标人供应的货品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

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

其他

更改为:

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2 年。(注:合同一年一签,若第一年完全满足招投标文件要求,质量考核评价合格,方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标的提供的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

1期:支付比例100%,1.每月结算一次,采购人凭成交方开具的发票及办理验收入库手续和汇款手续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支付。货款按照当月中标人实际配送的数量及中标单价进行结算。 采购人验收货品合格,质量达到货品标准、数量及种类后,由采购人使用部门向中标人出具有效的验收凭证及货品数量确认书(有效验收凭证是指由采购人仓库、各部验收负责人签核盖章的凭证)。中标人凭验收凭证、 等额金额的正式发票向采购人结算。 2.如遇节假日或不可抗拒原因,支付日期顺延。 3.中标人不得提供虚假发票,不得委托第三方办理结算事宜,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该笔货款的付款。 4.按合同支付款项前,中标人必须先向采购人提供与支付金额相符的有效发票,且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乙方均必须与中标人名称一致。 5.中标人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人结算: (1) 合同; (2) 中标人开具的正式发票; (3) 验收凭证(加盖采购人公章); (4) 中标通知书。

验收要求

1期:1.验收的标准须符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或行业技术规范标准;符合招标文件和响应承诺中采购人认可的合理最佳配置、参数及各项要求;货物来源国官方标准。上述标准必须是有关官方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2.依标书要求对全部设备、产品、型号、规格、数量、外型、外观、包装及资料、文件(如进货单、装箱单、保修证明、保修单、随箱介质等)的验收。 3.拆箱后,应对其全部产品、零件、配件、用户许可证书、资料、介质造册登记,并与装箱单对比,如有出入应立即书面记录,由供货商解决,如影响安装则按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4.交货时,中标人应提供制造商供货的原装产品证明文件,并负责在项目验收时将设备的全部有关产品说明书、原厂家安装手册、技术文件、资料、及安装、验收报告等文档汇集成册交付设备使用单位。 5.如机检或设备测试中如发现设备性能指标或功能上不符合标书和合同要求时,将被看作性能不合格,设备使用单位有权拒收并要求赔偿。 6.整体验收:中标人按照采购人总项目的总体调试和验收要求,在安装完成后,由设备使用单位对所有采购的产品进行相应的性能测试,然后双方对整个项目总体共同进行质量验收,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表。 7.其它验收细则以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设备技术资料及双方签订的合同条款为准。 8.采购人组成验收小组按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进行验收,必要时邀请相关的专业人员或机构参与验收。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由本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鉴定。货物符合质量技术标准的,鉴定费由采购人承担;否则鉴定费由中标人承担。 9.中标人提供的货品, 采购人派专人进行验收,数量以采购人现场验收为准。对不符合质量的货品,采购人有权要求退货或换货,由此增加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对于货不对版、质量不符合要求、数量有严重差异问题发生三起以上,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若因中标人供应的货品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

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

其他

其他商务需求

参数性质

编号

内容明细

内容说明

1

项目整体要求

(一)适用于锐器盒、消毒粉 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所需货物配置明细表等,对于影响产品正常工作的必要组成部分,无论在技术规范中指出与否,投标人都应提供并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列出。如果此招标清单中未尽事项,投标人要列明,否则,本招标清单的设备材料等视为已包含在其投标报价中,即使缺漏项目也均由中标人负责(不得再向采购人申请增加费用)。 2.投标人所投的设备必须是具有已注册商标的品牌,须是厂商原装、全新、未曾使用过的、近期生产的,整机表面无污染,无侵权行为、洁净完好、无划伤、无碰撞、无锈迹、无任何缺陷隐患,包装外观完好、无破损。 3.投标人所投的货物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商标或版权。否则,中标人须承担对第三方的专利或版权的侵权责任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所有费用。 4.任何时候,投标人所投的货物均不能免除因项目设计和货物本身的缺陷所应负的责任,投标人有义务提供替代性设计方案以及设备的比较方案供采购人考虑,并在双方约定期限内做出整改。 5.若投标人不是原制造商,须提供该产品原制造商或一级经销商出具的技术参数确认函原件(加盖制造商或一级经销商公章),如投标人的响应内容与技术参数确认函有不同之处,则以技术参数确认函的内容为准。 (二)适用于消毒粉 1.投标人需承诺所供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如不符合应退货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所供产品各项技术指标应完全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产品出厂标准,符合《消毒技术规范》(2002年版)。 3.该产品以有效氯投加量对医疗污水消毒处理后医疗污水符合《消毒技术规范》卫生部(2002年版)21.4.18模拟现场试验和现场试验中现场试验的要求。 ★4.消毒粉需是经过全国消毒产品网上备案信息服务平台公示的消毒产品。(提供备案公示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能杀灭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铜绿假单胞菌、白色葡萄球菌、黑曲霉菌(供应商须提供带有CMACNAS标识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检测报告佐证本条技术参数并在全国消毒产品信息备案平台备案); ★6.对采购人现有污水处理投加装置设备、管道阀门及配件和电气控制系统老化、故障情况进行维修保养(每月不少于1次)费用包含在投标价,确保设备正常运行。(提供承诺函) 7.拟委派的本项目负责人需具有环保或机械等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同时协助采购人填报环保相关申报资料。 ★8.因污水排放的特殊性,中标人应有替代的污水处理投加设备随时能免费提供给采购人使用,确保采购人污水处理设备每天 24 小时正常运行。(提供承诺函) 9.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需明确列明产品的品牌、 制造商名称、 原产地、 规格及技术参数情况。 ★10.使用范围:投标人所投产品须适用于采购人原有的污水处理设备(RX- 600L-HJ)(提供承诺函)

2

报价要求(适用利器盒、消毒粉)

1.本项目以人民币进行报价,投标报价应包括:设计、设备制造、包装、仓储、成本、利润、运输、安装(含安装所需材料)、第三方检测验收(若需要)、安装调试、人员培训、售后服务与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以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所有货物都必须由中标人专人送达,采购人不代收快递传送货物。项目执行期间项目总金额不变,采购人无须另向中标人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2.本项目锐器盒(多个规格同一下浮率)和消毒粉以单价下浮率进行分项报价,下浮率≥10%进行优惠,投标按下浮率进行报价,低于下浮优惠范围的报价为无效响应(四舍五入后,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 3.采购人不对实际采购种类、数量、金额等给予任何性质的承诺,投标人应综合考虑各因素进行报价 ,自行考虑相应的风险。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为完税报价,下浮率在合同执行期间不得改变。 4.投标人报价需按照采购清单的规格要求进行详细报价。 5. 投标人应当对安装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自行勘察,以获得由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的所有信息,一旦中标这种考察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投标文件中的充分反映;若因本项目实施中可能出现其它未知因素和招标文件无法体现的内容而产生费用,该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3

货物保险、交货期、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适用利器盒、消毒粉)

1.保险要求:供货、运输、装卸、调试及验收等过程中的一切安全及保险等事项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2.货物到现场后,采购人只提供设备库存场所,中标人需做好防盗措施和风雨保护措施,设备的日常保管由中标人负责。 3.货物在交付采购人使用前,应采取措施进行成品保护,保护不力造成损失的,由中标人负责赔偿。 4.中标人应派人员在所供货物到现场进行到货清单验收和交接。若发现任何损坏及质量问题,中标人应负责更换,并妥善处理至采购人满意,此工作所发生的费用应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5.开箱后,中标人应对其全部产品、零件、配件、用户许可证书、资料等造册登记,并与装箱单对比,如有出入应立即书面记录,由中标人解决,如影响安装则按合同有关条款处理,登记册作为验收文档之一。 6.交货期:签订合同后,本次招标货物不属一次性完成供货,中标人需根据采购人的具体需求分批制作、分批供货,中标人收到采购人通知发货之日起5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并交付使用。 7.交货/安装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

质量标准

(一)适用利器盒、消毒粉 1.投标人应提供制造商原装、全新的、未开封、无侵权、符合国家及采购人提出的有关质量标准的产品,产品质量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要求及招标文件的要求,不得以旧货翻新充数,并按有关要求进行包装及装运。投标的货物性能参数必须真实,发现虚标参数的,取消中标资格。 2.所投货物的每件货品上均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 3.所投货物应符合中国政府颁布的产品、质量、技术、安全标准及环保标准。 3.货物包装均应有良好的防湿、防锈、防潮、防雨、防腐及防碰撞的措施,并适宜本项目实施地点的气候条件。凡由于包装不良造成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要求使用国际通用的标准包装,适合于长途运输,外包装到货时完好无损。 4.货品的包装应完整清洁(无损、无污), 采购人有权拒收包装不整齐、已拆封的产品。 5.采购人发现货品出现损坏(包括表面包装损坏),或出现水渍、受潮等导致货品性质改变的,中标人应无条件退货或更换产品。 6.采购人在接收货品时,应对货品进行验货确认,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 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中标人应及时更换被拒绝的货品,不得影响采购人的采购计划。 7.中标人提供的送货单上包含品牌、型号、规格、单价、数量,送货单不得涂改。标记不清的,采购人将拒绝签收。 8. 中标人须提供全新的货品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二)适用消毒粉 1.粉末,干燥不受潮,性质稳定温和,易于贮存。 2.所投产品为粉末,易溶于水。产品在固态时安全稳定不发生反应,溶于水后通过系列链式反应,连续产生激发态氧自由基,杀菌效果优异。且消毒粉在水中分解释放出氧气和硫酸钾,不产生有害物质,不造成刺激或损害,终末代谢物均为无害无机盐,安全环保属于绿色环保药剂。 3.消毒粉使用应通过采购人原有的污水处理投加设备(RX- 600L-HJ)进行投加。 4.经投放消毒粉进行处理后的污水(排放口污水)中有效活性氧成分不低于 0.5mg/L(以活性氧检测仪检测的结果为准)。 5.消毒粉用于医院污水消毒处理后,须达到排放标准。 采购人使用中标人的产品后,中标人保证采购人的污水经市级或以上疾控部门及环保部门检测后,排放检测结果显示为合格。达到下表要求: (粪大肠杆菌单位:) 序号 水质标准 排放标准 单位 1 沙门氏菌 不得检出  2 志贺氏菌 不得检出  3 PH 6-9  4 粪大肠杆菌个/L ≤500 MPN/L 5 悬浮物 ≤20 mg/L 6 化学需氧量(CODCr ≤60 mg/L 7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 ≤20 mg/L 8 氨氮 ≤15 mg/L 6.中标人应充分阅读理解并认真遵循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所提供的货品应是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保证产品均为正规的制造商生产的全新、合格以上、无侵权货品,符合国家有关质量、包装。中标人提供假冒伪劣、过期产品的,一经发现,除按采购人要求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外,还将被处以罚款。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负责。

5

供应要求

(一)适用于利器盒、消毒粉 1. 随货附上送货单,由双方验货后签字确认,作为送、收货及结算的凭证。投标人的送货单必须详细注明商品的品牌、型号、规格、单价、数量等信息,送货单不得涂改。标记不清的,采购人将拒绝签收。 2.合同期内,按照采购人月采购计划,中标人及时提供供货及服务。 3.中标人应具有满足采购人产品需求的供应能力, 无论交货地点路程远近及采购数量和当批次采购货物金额多少,中标人应保证供货。对于有定期定量采购的产品,应按时保质保量供货。 4.本项目的采购总金额仅供参考,采购人无法预计也无法保证合同期间内的供货量,部分产品实际采购量可能为0,中标人应自行承担采购数量变动或最终供货未达到采购额度带来的全部风险,采购人将根据实际采购情况按实结算。  5.本项目货物由中标人直接配送,不得将本项目转让或分包给他人进行配送,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6.中标人应严格按采购合同向采购人供应货物,中标人不得以市场生产、流通或采购人使用需求等问题为理由,将原标内货物变更为不同品牌的同类货物,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保留追究中标人责任。 7.在采购人签收之前,货品的所有权和风险属于中标人,货品发生遗失、损坏、灭失由中标人负责。

6

验收(适用于利器盒、消毒粉)

1.验收的标准须符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或行业技术规范标准;符合招标文件和响应承诺中采购人认可的合理最佳配置、参数及各项要求;货物来源国官方标准。上述标准必须是有关官方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2.货物送达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后,由双方工作人员按送货单进行初步的检货验收和签名确认。验收包括:名称、型号、规格、品牌、数量、外观质量、及货物包装是否完好,初步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应在送货单上签字。初检仅代表采购人收到投标人送达货物的数量,并不代表采购人已经认可投标人货物的质量。若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货物存在质量缺陷、冒牌等问题时,中标人须2天内办理退货或换货。 3.投标人中标后7天内,需提供所有产品的彩页以及实物供采购人作为验收依据,采购人有权对产品质量进行抽查,采购人视情况有权随机抽取产品送采购人本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检验,所有检验费用均由中标人支付(每个产品抽检每年最多不超过2次)。抽验结果要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和追究中标人由此引起的责任。 4.中标人提供的货品, 采购人派专人进行验收,数量以采购人现场验收为准。对不符合质量的货品,采购人有权要求退货或换货。 对于货不对版、质量不符合要求、数量有严重差异问题发生三起以上,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若因中标人供应的货品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

7

质保期及售后服务要求(适用利器盒、消毒粉)

1.本项目利器盒的质量保证期自双方签字验收合格之日起至开启使用使用之日起止不少于 壹 年,消毒粉有使用有效期的货品其剩余有效期不得少于标注有效期的80%,保修费用列入售后服务报价中并计入总价;质保期内中标人对所供货物实行包修、包换、包退、包维护保养 2.采购人在使用过程中发现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中标人应在收到采购人通知后 24 小时内给予免费更换,否则,采购人有权拒付该批货物的货款。 3.三个月内退换货:在商品外包装完整、无任何损坏的情况下,投标人无条件按采购人要求,对三个月内的订单进行退换货(费用包含在本项目报价内),并承诺在接到申请的2天内完成。应提供售后服务方案,包括出现产品质量问题退换货解决方案及承诺。 4.如提供的货物发现有破损、规格、型号不符或其它原因无法使用的,投标人必须 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天内予以更换,并承担更换的一切费用。 5.指定的送货专员须穿着便于辨认的工衣和配戴胸卡配送货物,送货专员在采购人单位内活动时须严格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不得有损害采购人单位形象和利益的行为。因投标人原因在采购人场所产生的一切纠纷争议,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采购人不为投标人提供仓库和车位,投标人配送货物时应自行承担因此产生的相应费用。 7.清单中部分物品需按照医院要求定制的,设计方案需投标人提供,涉及的设计、开模、制作、运输、备货等可预见或不可预见的所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8.货品由中标人直接配送,不得委托其他经销商进行配送。一般情况 24 小时内送到,最长不超过5个日历日,因特殊情况急需送货的,节假日照常配送。 9.在采购人签收之前,货品的所有权和风险属于中标人,货品发生遗失、损坏、灭失由中标人负责。 10.中标人须严格按照采购人的指令配送产品的数量,不得随意增减数量,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 11.除客观不可抗力外,中标人不得推迟送货。如确需延迟送货的,中标人应在得知情况的同时告知采购人。 12.中标人未能履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所定事项,或供应不合格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产品,采购人退货后将记录在案,除要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外,情节严重的可取消其供应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有中标人承担。 13.合同期内,中标人提供7×24小时热线电话提供技术支持,永久性免费提供电话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收到采购人的服务通知,中标人在接报后1小时内响应,8小时内到达现场,24小时内处理完毕。如果在检修24小时后仍无法排除,中标人应无条件更换。 14.合同期内如货物出现同一问题(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质量、送货数量和供货周期等)经中标人3次处理或更换后仍不能达到采购人使用标准或国家、行业相关标准,采购人有权退货,并视作中标人不能交付货物而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采购人,采购人还可依法追究中标人的违约责任。 ★15.在合同期内,根据采购人对卫生防疫防控工作的要求,中标人须无条件配合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提供承诺函) 16.对采购人现有污水处理投加装置设备、管道阀门及配件和电气控制系统老化、故障情况进行维修保养(每月不少于1次)费用包含在本合同金额。 17.拟委派的本项目负责人需具有环保或机械等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同时协助采购人填报环保相关申报资料。 18.因污水排放的特殊性,中标人应有替代的污水处理投加设备随时能免费提供给采购人使用,确保甲方污水处理设备每天 24 小时正常运行。 19.使用范围:中标人所投产品须适用于采购人原有的污水处理设备(RX- 600L-HJ

8

考核

采购人定期满意度调查:采购人管理部门每季度组织各科室人员会同中标人代表,共同对院区利器盒、消毒粉的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进行评分考核,综合考评分85-94分为合格,≥95分为优秀,<85分的为不合格,以85分为基础,低于85分的,考评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不承担中标人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 满意度调查表 公司名称:                                        调查季度:第  季度 序号 评审内容 评分标准 得分 需整改内容 1 配送时效评价 满意,15  一般,10  不满意,2  2 配送人员态度评价 满意,10  一般,5  不满意,2  3 配送货物的准确性 满意,15  一般,10  不满意,2  4 配送货物完好性评价 满意,15  一般,10  不满意,2  5 退货处理效率及准确性 满意,15  一般,10  不满意,2  6 配送投诉及突发时间处理时效及结果 满意,15  一般,10  不满意,2  7 每单位产品消毒效果 满意,15  一般,10  不满意,2  科室:                               签字: 日期: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9月14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茂名市人民医院

地  址:茂名市为民路101号

联系方式:0668-29229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智信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茂名市西粤南路188号大院1号1811房

联系方式:0668-29192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小姐

电  话:0668-2919238

广东智信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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